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法律效力吗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否有效需要看是否是夫妻双方同意一直的赠与行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决定将财产赠予他人,并完成权利转移的,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一方是为了转移财产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则该赠与无效,离婚一方可以将该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对转移财产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否有效有下列情况:
1.离婚前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无效的。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对转移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离婚后的财产如果在离婚时协商分割好,则属于个人的财产,可以转移给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
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有离婚判决书但是没有离婚证是否算离婚了
有离婚判决书但是没有离婚证是可以的。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选择一种方式办理即可,两种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不需要重复办理。所以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也能证明夫妻离婚了,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
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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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金州区地处辽东半岛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39°4′~39°23′、东经121°26′~122°19′,东临黄海,西濒渤海,南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大连保税区为邻,北与普兰店市相接。全区面积1074.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61.23公里。金州属低山丘陵区,地形由北向南,以小黑山至大黑山一线山脉为中心轴部,另以大黑山至大李家城山头沿黄海近岸一线山脉为东部分支轴部,向两侧倾斜,构成中部高、两翼低的阶梯状地形。全区分为3个区域:中部低山丘陵区,东部丘陵漫岗区,沿海河流冲积小平原区。中部低山丘陵区为长白山系千山余脉的延伸,南部大黑山为区内群山之首,主峰海拔663.1米。东部丘陵漫岗区,呈南北走向垄状分布,海拔在20~50米之间,属前震旦系形成的地层。沿海河流冲积小平原区,沿河平原区按河流走向,展延至黄海和渤海海滨,地势平坦,海拔在15~30米左右,主要分布于沈大铁路以西地带及大黑山至太山山麓以南地带。3部分区域地势分明,特点突出。山岭,奇峰突起,岩石裸露;丘陵,坡度平缓,土层较厚;平原,零星分布,地表平坦。河流多为季节河。由于地势中部高两翼低,无客水入境,雨旱季节分明,降水集中,故河流流程短。全境独流入海的河流11条,总长204公里,流域面积950平方公里。全区最大河流为登沙河,总长26公里,流域面积229.2平方公里。登沙河发源于向应镇小黑山及普兰店市二龙山,流入黄海盐大澳。金州处在黄海和渤海之间,海岸曲折、港湾相连、滩涂广阔、岩礁密布,海岸线总长161.23公里。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岛礁8处,较大岛屿是渤海的蚂蚁岛,较大港湾金州湾位于金州城西部约2公里的渤海水域,北至大魏家荞麦山、葫芦套一带,南至友谊南山村西海,因距金州城较近而得名。港湾呈椭圆形,纵约28公里,横约15公里。水深自东向西递增至10米。岸边至湾内1000米,水深不足2米。金州名称,始于金代。战国时属燕辽东郡。汉置沓氏县,仍属辽东郡。清《读史方舆纪要》载:“沓氏城,在卫(金州)东南”。据史载及遗址考证,当在今大李家镇大岭城。